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会计师 > 财税会计师经验分享 > 会计实操: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吗

会计实操: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吗

更新时间:2022-03-18 13:18:56 来源:上海税务 浏览181收藏72

财税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为方便大家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吗”特做了如下分享: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以下简称《公告》),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执行,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公告》执行后,大家是否了解:哪些企业符合再生资源收购条件?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又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1.再生资源的定义及计税方式

《公告》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

您公司收购塑料瓶然后加以粉碎后再出售给下游企业,属于销售收购的再生资源,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

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操: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吗,更多会计实训相关热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分享到: 编辑:刘洋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财税会计师资格查询

财税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财税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财税会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