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理财》复习要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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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理财》复习要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自2007年7月1 日起施行。
1、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包括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
2、商业银行从事基金代销业务的准入标准
商业银行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详见教材P225。+9
3、关于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具体要求
(1)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界定。所谓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是指为推介基金向公众或者公布,使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
(2)事前报备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关于宣传推介材料内容 具体要求。
①禁止性规定
②关于登载基金业绩及风险提示的规定
首先,要依据基金合同的已生效期确定所登载基金的过往业绩年度。
其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公认的准则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引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最后,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
③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内容的其他要求。
4、基金销售行为规范
(1)关于建立健全基金销售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①原则要求。②账户制度。③档案管理制度。
(2)关于基金销售的强制性和禁止规定
①关于签订书面代凄婉协议和公示业务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②关于申购、赎回的规定。
③关于收取销售费用的规定。
④其他有关基金销售的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
5、法律责任
明确规定了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规定了责令整改、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等行政监管措施和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加强了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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