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银行从业资格 > 银行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银行《个人贷款》辅导资料:贷款法律制度

银行《个人贷款》辅导资料:贷款法律制度

更新时间:2018-02-24 14:25:0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6收藏18

银行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环球网校银行频道小编整理发布《银行《个人贷款》辅导资料:贷款法律制度》,希望能给各位提供帮助。更多2018年银行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

  【摘要】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环球网校银行频道小编整理发布《银行《个人贷款》辅导资料:贷款法律制度》,希望能给各位提供帮助。更多2018年银行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银行职业资格频道。

  银行《个人贷款》辅导资料:贷款法律制度

  1.贷款的法律含义

  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依法把货币资金按约定的利率贷放给借款人,并约定期限由借款人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一种信用活动。从法律角度看,贷款是一种债,是一种基于借贷双方的“合意”而产生的合同之债。这种债,因贷款合同的有效成立而产生,因贷款合同的履行而消灭。

  2.贷款法律关系主体

  (1)贷款法律关系主体概述

  狭义的贷款法律关系是指贷款合同(或称借款合同,下同)法律关系,即基于贷款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广义的贷款法律关系除包括贷款合同法律关系外,还包括委托贷款合同法律关系及附属于贷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担保合同法律关系。与此相适应,贷款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贷款主体),从狭义而言即指贷款合同主体,包括借款人和贷款人。而从广义来看,还应包括贷款委托人、担保人在内。

  (2)借款人

  借款人是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借款人的权利:

  ①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

  ②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③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④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人民银行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⑤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编辑推荐:

  2018年银行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相关问题解答

  银行从业《个人贷款》巩固练习题汇总

  2018银行从业《个人贷款》经典试题回顾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阅读完银行职业资格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银行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银行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银行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银行从业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