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银行从业资格 > 银行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2014年银行从业《风险管理》第五章重点: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

2014年银行从业《风险管理》第五章重点: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

更新时间:2014-01-16 11:33:0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银行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4年银行从业《风险管理》第五章重点: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环球网校银行从业资格小编精心整理,顺祝你2014年银行从业考试马到成功!

  课程推荐:只需三步一次通过 VIP全科保过无限次畅学

             >>更多课程       >>团企培训 个性化定制方案

  【2014年银行从业《风险管理》第五章考试重点

  第五章 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

  第一节 《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检查监督权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主要由银监会行使后,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金融宏观调控,但为了实施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仍保留部分监管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1.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2.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3.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4.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5.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6.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7.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8.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9.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的建议检查监督权

  中国人民银行的建议检查监督权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这是提高效率的一种制度性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在特定情况下的检查监督权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

  应当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拥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检查监督权,并不会导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双重检查和双重处罚。这是由于银行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的机构监管权并不排斥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功能监管权,并且两者的划分在现实操作中非常清晰。

  2014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贷款》复习重点(1-8章)

  2014银行从业《风险管理》第四章重点

  公司信贷试题

  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个人在线报名流程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银行从资格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银行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银行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银行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银行从业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