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直2017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发票发放通知
【摘要】江苏省直2017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发票发放通知。需要的考生可到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11号窗口领取,领取日期截止到11月24日。
省直报名点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发票发放的通知
省直报名点各考生: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收费票据请于11月20日~11月24日领取。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如下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发票。
1.领取地点: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11号窗口(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
2.领取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3.他人代领: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4.单位领取:如单位统一领取所属人员发票,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5.省直报名点电话:025-51868911,其他各市考点考生的发票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报名点。
因涉及费用上缴结算,请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再办理。
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收费票据因故暂时不能如期发放,具体发放事宜另行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关注“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相关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考生谅解。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以上是江苏省直2017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发票发放通知。如果您在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及一级建造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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