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备考资料 > 2019一建《工程法规》考点: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2019一建《工程法规》考点: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更新时间:2018-12-17 09:12:1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51收藏125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2019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常考点)

2007年4月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还规定,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包括了人身、经济和社会3个要素:人身要素就是人员伤亡的数量;经济要素就是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社会要素则是社会影响。这三个要素依法可以单独适用。

二: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由于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各有特点,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损失情况差异较大,在实践中是很难用同一标准来划分不同行业或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因此,授权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某些特殊行业或者领域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经典例题: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分级要素包括( )。

A.事故发生地点

B.人员伤亡数量

C.事故发生时间

D.社会影响程度

E.直接经济损失数额

【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事故分级要素有3个:人员伤亡的数量(人身要素),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经济要素),社会影响(社会要素)。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一级建造师资格查询

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一级建造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