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09]77号
关于做好我区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职改办,中直(含驻桂部队)、区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13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6日进行,考试时间、科目如下:
9月5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6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建筑、矿业、机电)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2科条件:
符合报考全科的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
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三、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次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四、试题类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其余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中直、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5月20日至6月12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9年6月9日至12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办理),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3、各市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当年彩色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符合免试证明材料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携带报名表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手续。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注意正确选择“报名点”, 报名点一经选择将不能修改。广西网上报名共分十五个报名点,各市的报考人员应选择点击“本人所在市”的报名点,自治区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应选择点击“广西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
4、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7]366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其余3科考试费每人每科41元。报名费10元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费用、阅卷及上缴国家考务费用。
(四)考试分为考二科、考四科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非滚动)三类,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正确进行选择,各市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时务必注意加以区别。
(五)各市报名点于6月底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7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
(六)8月25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六、考场设置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部署,认真落实,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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