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13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7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江西省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资格审查按照人事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
三、报名办法
本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登陆标识),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设区市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在昌中央及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二七北路266号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电话:0791-6371585)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确认。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上)、毕业证、毕业证复印件和其它有关证件(原件)备审。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者,除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按文件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应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有关阅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09]2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实行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考1科。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信息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仍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其中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和科目名称及代码不变,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延用原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的专业代码和科目代码。取消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的专业代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亦采用此规则(附件3、附件4)。
由于专业调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将对各地未取得专业资格的考生的考试信息进行统一修改,按规定分别调整到10个专业科目的相应信息中,此项工作由人社部考试中心下发专用程序,我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信息修改。
六、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人事部门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8]580号)的规定执行。《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每人每科56元(其中上缴部考试中心6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其中上缴部考试中心25元/科)。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6月10日9:00— 6月18日17:00 |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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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6月19日 (正常上班时间) |
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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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 6月21日17:00 |
考生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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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前 |
上报试卷预订、联系考点、安排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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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9:00— 9月4日17:00 |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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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9月5日 |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9月6日 |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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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寄送《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用答题卡,报送考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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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前 |
完成客观题阅卷工作,上报成绩信息,并接收主观题成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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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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