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精要考点:纳税人权利(2项)
更新时间:2013-12-25 15:16:00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法规》精要考点:纳税人权利(2项)
纳税人权利(2项)
(一)特殊情况下延期纳税的权利
1.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未按期交缴,税务机关的处罚
(二)责令限期缴纳
(三)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收取完税凭证的权利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及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考生必看:2025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直播解读汇总2025-01-03
- 2025年一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精选考点: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2025-01-03
- 202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会变吗2025-01-03
- 2025年一建正版教材是哪个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5-01-02
- 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是全国统一的吗2025-01-02
- 2025年一建工程管理考点精选考点:专业分包合同管理2025-01-02
- 2025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精选考点:施工合同管理2025-01-01
- 202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正式发布了没?速看!2025-01-01
- 2025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精选考点:合同计价方式2024-12-31
- 2025年一级建造师新教材预售已开启,考试大纲沿用24年版!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