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摘要】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包含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等。住建部发布: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希望准造价工程师们及时领取注册证书。
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859人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69人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1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中有疑义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联系传真:010-68331143
附件:1、冯小利等859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月27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住建部发布:2016年第一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更多造价师注册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频道或登录造价工程师论坛,与广大考友一起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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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师的名义执业。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第一时间整理 发布造 价工程师注册查询相关资讯,包含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等。本文为:2016年第一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希望准造价工程师们及时领取注册证书。
造价工程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单位代领: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人身份证原件。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免冠证件照片若干张。
准考证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
毕业证书原件;
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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