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资料 >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资料:合同法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资料:合同法

更新时间:2019-02-08 08:30:0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8收藏34

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整理分享了“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资料:合同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法

【核心知识点】合同要约的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016年真题】合同订立过程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是( )。

A.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依法撤销承诺

C.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质变更

【答案】D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查询

一级造价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一级造价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一级造价工程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