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营养师 > 公共营养师备考资料 > 2022年公共营养师基础知识:食品卫生监督

2022年公共营养师基础知识:食品卫生监督

更新时间:2022-01-05 16:36:0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7收藏20

公共营养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公共营养师是适应社会、健康的需求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随着公共营养师考试报名人数越来越多,小伙伴们抓紧时间学起来吧。下面环球网校小编来为大家分享2022年公共营养师基础知识食品卫生监督。

考试来袭,小伙伴们抓紧时间备考,为此小编分享2022年公共营养师免费试题(点击下载)。接下来请继续阅读2022年公共营养师基础知识:食品卫生监督。想参加考试的各位可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获取考试时间等信息。

2022年公共营养师基础知识:食品卫生监督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第三十三条 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是:

(一)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二)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三)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

(四)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

(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八)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铁道、交通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三十五条 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任务。食品卫生监督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按照规定无偿采样。生产经营者不得拒绝或者隐瞒。食品卫生监督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确定具备条 件的单位作为食品卫生检验单位,进行食品卫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三十八条 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公共营养师基础知识:食品卫生监督”。更多2022年公共营养师相关模拟试题、历年真题和高频考点,请您点击下面按钮进入题库免费下载。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公共营养师资格查询

公共营养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公共营养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公共营养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