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经济师 > 中级经济师备考资料 > 2020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每天3个高频考点四十六

2020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每天3个高频考点四十六

更新时间:2020-04-23 09:11:3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6收藏6

中级经济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随着中级经济师考试难度的提升,为督促大家更好的备考,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每天3个高频考点四十六”小编从经济基础中总结出来180个高频考点,制定为期60天的第一轮备考计划,每天3个考点,距离84分近一点!

相关推荐:2020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高频考点汇总

今天带来3个考点的第四十六期,希望小伙伴都可以一起打卡,坚持学习,共同进步。2020年,我们一起我想我能!

法律

136、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三类,具体见下表:

2020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每天3个高频考点四十六

137、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丧变更及其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

2020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每天3个高频考点四十六

2.一物一权原则

①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

【提示】

特定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所有权人可以有多个;物权也可以有多个。

②同一物上不得设有两个以上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物权。同一物之上可以并存数个不相矛盾的物权。例如所有权与他物权同时并存;在同一物之上设定数个不相矛盾的担保权等。

3.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与变动均应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①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物权公示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

普通的动产一经交付,便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后果;不动产的转让一经办理登记手续,便发生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

138、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2020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每天3个高频考点四十六

给坚持的小伙伴们一个大大的赞, 你们真棒,胜利一定是属于你们的!

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不要忘记关注何时报名,环球网校为大家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使用该服务后即可及时准确收到2020年各省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通知,大家可安心复习,不用担心错过报名。

以上内容是2020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每天3个高频考点四十六,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知识点及历年真题,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即可领取!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经济师资格查询

中级经济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经济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