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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四章流转税法律制度二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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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混合销售(P107)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主营业务缴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主营业务缴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3)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3、兼营(P108)

  (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不分别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税

区别
特 点
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
①同一销售行为
②价款来自同一买方
依纳税人的主业只交一个税(或增或营)
兼营非应税劳务
①同一纳税人
②价款来自不同消费者
依核算交税(一般同时缴纳增和营)

  【例题】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劳务,不能分别核算的,其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营业税。( )(2006年)

  【答案】×

  【解析】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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