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10年《中级经济法》票据法律制度概述详解(2)

2010年《中级经济法》票据法律制度概述详解(2)

更新时间:2010-02-11 13:41:4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三、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解释:汇票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本票包括出票、背书、保证,支票包括出票和背书。

  1、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

  提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合法、真实。

  提示: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2、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

  (1)签章的一般规定

  ①法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②个人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者盖章。

  (2)签章的具体规定

  ①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②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③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④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⑤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3)签章的特殊规定

  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②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③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举例:A向B签发票据,B背书给C,C背书给D,如果作为背书人的c的签章不符合规定,那么不影响其前手A和B签章的效力。

  ④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举例:A向B签发了100万元的支票,根据规定,应该加盖财务专用章,但出票人却加盖了公司的公章,这种情况下,签章人仍需要承担票据责任。

  【例题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上的签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法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盖章

  B、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加盖章

  C、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D、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答案:C

  【例题2】支票的出票人在支票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

  答案:√

  【例题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在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B、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C、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D、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答案:ABCD

  【例题4】下列有关票据行为有效要件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B、持票人明知转让者转让的是盗窃的票据,仍受让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C、票据的基础关系涉及的行为不合法,则票据行为也不合法

  D、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未加盖规定的汇票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则签章人应承担责任

  答案:ABD

  3、票据记载事项。票据记载事项可以分为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不得记载事项等。

  (1)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的,二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

  (2)票据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则票据无效。

  【例题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

  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

  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

  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金额不一致的票据

  D、更改金额的票据

  答案:ABCD

  【例题2】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记载与数码记载有差异时,以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准。( )

  答案:×

  4、票据行为的代理

  票据行为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在票据上记载被代理人的名称和为被代理人代理的意思,并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

  票据行为的代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票据当事人必须有委托代理的意思表示。(2)代理人必须按被代理人的委托在票据上签章。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必须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字或名称签章。如果代理人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字或名称签章,则不产生票据代理的效力。(3)代理人应在票据上表明代理关系,即注明“代理”字样或类似的文句。符合上述条件的,该票据和行为的代理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举例:A向B出票,B背书给C,C委托D收款,根据规定,C应作出“委托收款”背书,由此形成的是票据代理关系。

  (1)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2)越权代理

  票据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在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继续有效。

  【例题1】甲并未取得乙的票据代理授权,却以代理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甲承担票据责任。( )(2007年)

  答案:√

  解析:根据规定: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例题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代理中,如果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则( )。

  A、票据代理无效

  B、在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继续有效

  C、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由被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

  D、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由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BD

    2010年环球网校会计职称保过班辅导招生简章

    会计职称考点串讲(电子书)下载汇总

    环球网校会计职称辅导新增多种优惠套餐

    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会计职称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