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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经济法》:会计法律制度(3)

更新时间:2010-07-28 08:48:5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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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一)依法建账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提示:结合第七章第二节中的内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二)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三)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会计法》对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掌握伪造、变造的区别。

  1、伪造会计资料,包括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目的在于以假充真。

  2、变造会计资料,包括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

  【例题1】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伪造会计资料的是( )。(2007年)

  A、以虚假的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B、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

  C、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D、由于差错导致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伪造会计资料行为的种类。伪造会计资料,包括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以虚假的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行为属于伪造会计资料的行为。

  【例题2】变造会计账簿,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制会计账簿。( )(2005年)

  答案:×

  解析: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制会计账簿属于伪造会计账簿。

  (五)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六)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会计法》对会计电算化作了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其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是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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