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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经济法》:流转税法律制度(2)

更新时间:2010-09-14 09:11:2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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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是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到“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但并非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

  举例1:甲商场向A销售2000元的空调同时向A收取100元安装费,销售空调缴纳增值税,安装劳务缴纳营业税,这项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

  举例2:乙是一家装修公司,给B提供装修服务时同时销售涂料,装修服务缴纳营业税,销售涂料缴纳增值税,因为装修公司的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因此,这项混合销售行为缴纳营业税。

  解释: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主营业务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增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3)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的“多元化经营”既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应税劳务),又涉及到“营业税”(增值税非应税劳务):

  (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不分别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税。

  举例:某酒店既提供客房服务,又开设小卖部销售啤酒。其中,提供客房服务缴纳营业税,销售啤酒缴纳增值税。如果酒店分别核算啤酒的销售额和客房的营业额,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混合销售

兼营

是否同时发生

同时发生

不一定

是否针对同一销售对象

针对同一对象:①同一销售行为;②价款来自同一买方

不一定:①同一纳税人;②价款来自不同消费者

税务处理

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合并征收一种税

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部分别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税

  【例题1】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劳务,不能分别核算的,其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营业税。( )(2006年)

  答案:×

  【例题2】从事运输业务的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营业税。( )

  答案:×

  【例题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有( )。

  A、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

  B、商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

  C、汽车制造厂销售汽车,又开设门市部修理汽车

  D、汽车修理厂修车并提供洗车服务

  答案:BD

  解析:(1)选项A:邮局提供邮政服务、邮局销售集邮商品二者均征收营业税,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2)选项B: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商店的主营业务征收增值税;(3)选项C:销售汽车、修理汽车二者均征收增值税,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4)选项D: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修理厂的主营业务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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