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更新时间:2011-12-08 19:30:58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补报名有关条件的补充说明
为保证北京地区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报名条件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2006年取得北京市会计类大专毕业证书、参加北京市教委所属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2007年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2007年取得北京市会计类本科毕业证书、参加北京市教委所属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2008年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参加北京市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补报名。
北京市财政局考办
2011年12月7日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2012-03-23
-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2012-03-23
- 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考试题目及参考答案(一)2012-03-22
-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复习:效力待定合同2012-03-22
- 2012北京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说明2011-12-08
- 2012北京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常见问题解答2011-12-08
- 北京市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审核点2011-12-08
- 北京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通知2011-12-08
- 北京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2011-12-08
- 北京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务工作调整通知201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