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模拟试题 > 2012年《中级经济法基础》考前精讲习题第一章(3)

2012年《中级经济法基础》考前精讲习题第一章(3)

更新时间:2012-06-07 09:53:4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一、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

  1、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因而具有法律行为的一般属性。主要包括:社会性;法律性;表意性。

  2、经济法主体所从事的行为,可能是合法的行为,也可能是违法的行为。

  二、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基本分类

  1、调制行为的分类

  从调制行为的领域来看,可以分为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其中,宏观调控行为又可以分为财税调控行为、金融调控行为、计划调控行为等;市场规制行为可以分为一般市场规制行为和特殊市场规制行为等。

  提示:(1)财税调控行为可以分为:预算调控行为、国债调控行为、税收调控行为等;(2)金融调控行为可分为:银行调控行为、证券调控行为等;(3)计划调控行为可以分为:产业调控行为、价格调控行为等;(4)一般市场规制行为可以分为:不公平竞争的规制行为、不正当竞争的规制行为等;(5)特殊市场规制行为可以分为:金融市场规制行为、电信市场规制行为,石油市场规制行为、电力市场规制行为等。

  2、对策行为的分类

  所谓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博弈行为,它可以分为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策行为两类。

  三、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其他分类

  1、从主体的角度,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和非单方行为、自为行为和代理行为。

  2、从行为对象角度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抽象行为和具体行为。

  3、从行为效果角度可以分为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4、法律行为还可以分为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有效行为与无效行为。

  四、行为的相关要素

  1、行为目的要素和认知能力要素(主观要素)

  2、行为手段要素和行为结果要素(客观要素)

  五、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层级性

  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层级性,在经济法上是普遍存在的。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基础性行为和高层次行为。

  六、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

  经济法主体从事各类行为在评价标准方面可以有:政治标准、经济标准、法律标准等;法律评价的重心,是对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断。

  【例题1】横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在相互之间的市场竞争中所从事的各类行为。下列各项中,属于横向对策行为的有( )。(2010年)

  A、依法纳税行为 B、不正当竞争行为

  C、逃税、避税行为 D、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横向对策行为的概念。横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之间的市场竞争中所从事的各类行为,选项B、D发生在市场主体之间,因此正确;纵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针对国家的调制行为所实施的博奕行为,选项AC属于纵向对策行为。

  【例题2】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具有法律行为的一般属性,主要包括: ( )。

  A、社会性 B、法律性 C、表意性 D、强制性

  答案:ABC

  【例题3】依据行为对象,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 )。

  A、抽象行为和具体行为  B、单方行为和非单方行为

  C、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策行为 D、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答案:A

  【例题4】下列对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调制行为是国家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在形式上与接受调控和规制的经济法主体达成合意

  B、市场主体的横向对策行为发生于多个市场主体之间,属于非单方行为

  C、调制行为和对策行为一般被看作是具体行为

  D、调制行为和对策行为,从合法性的角度来看,既可能合法,也可能非合法

  答案:ABD

  解析:调制行为往往被看作是抽象行为,市场对策行为一般属于具体行为。

    2012会计职称考试VIP无忧退费班限额报名中

    学习计划】【招生方案】【报名注册

    现报名辅导套餐可享六折优惠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真题汇总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变化分析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会计职称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