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13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预习: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2013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预习: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2-11-22 09:44:1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本节讲述违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民事违法、违约行为或根据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以下10种: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国家授权单位对其依行政程序所给予的制裁。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有: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触犯刑法的犯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审判机关(法院)给予的制裁后果,即刑罚。刑罚是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责任形式。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1、主刑包括:

  (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 (5)死刑。

  2、附加刑包括:

  (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对答案】【合格标准】【成绩查询预订

    2012年会计职称成绩查询入口

    2012年会计职称考后交流专区入口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保过班”全新热招中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会计职称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