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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讲义:审判程序

更新时间:2014-08-08 10:44:4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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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讲义: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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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中级会计师处于备考阶段,为帮助考生进行有效练习迅速掌握知识,以下是环球网校为大家分享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审判程序

  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

  1.第一审程序,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经济案件适用的程序,分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2.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程序,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而提起的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有审判监督权的人员和机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对原案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特别程序,又称再审程序。

   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讲义: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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