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宜推广药师指纹确认相关制度
读者来信
据《沈阳日报》报道,日前有记者来到安上“电子眼”的沈阳万邦大药房,拿着医师开的处方去购买阿莫西林胶囊,驻店药师首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认没问题。可在交款时,新鲜事来了,记者看到药房的电脑系统自动弹出了“驻店药师录入指纹对话框”,索要药师指纹。药师伸出食指在专用的指纹设备上轻轻一按,电脑随即“审查合格”。“指纹通过了才能开票”,记者这才取到了药品销售票据,买到了药。据了解,此方法日前在沈阳市区38家零售药店试运行,年内将在全市1600多家药店实施。
处方药应当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出售,同时销售处方药必须有驻店药师进行审核才能调配,而目前药师在岗情况不能令人满意,顾客是否持处方买处方药不重要,关键是顾客想不想买处方药,无处方可以先卖给顾客,事后用空白处方填写,“药师不在岗处方药停售”也形同虚设,有的药店甚至租借药师证,检查时让药师应付,过后长时间内药店无药师为顾客提供合理用药咨询。药店的上述违规,直接影响了顾客的用药安全,尤其是抗生素滥用留下了安全隐患,让顾客长期花了钱却治不好病,而药师“守门员”岗位失责,背离了药师职业道德,同时监管力量有限,个别药店玩起了“躲猫猫”游戏。
而沈阳市推出的电子化监管系统可以对药店驻店药师实现自动考勤制度,而且一天查四遍岗。通过指纹仪,驻店药师每天上岗的时候都要将他的指纹信息传输到药监部门的数据库里,如果哪家药店的药师不在岗,或者中途“开小差”,不仅药房的处方药无法销售,而且药监部门也能有凭有据地对驻店药师是否在岗实现自动监控。这样的监管方式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药店处方药随便卖、胡乱卖,以及药师在不在岗的监管工作难点,以高科技手段有效应对药店频频违规的花招,确保处方药销售合乎药品分类管理规定。更主要的是,通过指纹仪,能够使药店的驻店药师在其岗尽其责,保证顾客购药得到合理用药指导,让药师实实在在地扮演安全用药的“守门员”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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