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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的原则

更新时间:2013-12-12 09:15:5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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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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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的原则

  1.自愿原则。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原则。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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