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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

更新时间:2017-08-30 14:04:40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05收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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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距离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还剩两个月时间,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以下内容分享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的相关知识点,本章比较简单,没有学习难点,容易得分。更多资料及海量试题请关注环球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

  城建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提示】城建税的应纳税额计算,要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结合起来掌握。

  单项选择题

  1、位于某市的甲地板厂在2017年1月份购进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0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0000元。乙工厂2月份交付50%的实木地板,3月份完工交付剩余部分。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乙工厂3月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

  A.1250元

  B.1750元

  C.2500元

  D.3500元

  【答案】A

  【解析】应代收代缴城建税=(150000+800000)×50%/(1-5%)×5%(消费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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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17年3月份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562万元,其中关税102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60万元。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

  A.14万元

  B.18.2万元

  C.32.2万元

  D.39.34万元

  【答案】A

  【解析】所以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562-102-260)×7%=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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