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 > 房地产估价师备考资料 > 2019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教材讲义:第二章第二节

2019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教材讲义:第二章第二节

更新时间:2019-03-26 14:38:0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86收藏93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教材是备考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重要参考资料,环球网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9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教材讲义:第二章第二节,希望对考生们备考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2019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二章讲义汇总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考点、重点)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 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通过有偿有限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者,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一次或分次提前支付的整个使用期间的地租。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含义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也称批租或土地一级市场 ,由国家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

(2)经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在使用土地期限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但地下埋藏物归国家所有 。

(3)土地使用者只有向国家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4)集体土地不经征收不得出让 。

(5)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关于权利义务的经济关系,具有平等、自愿、有偿、有期限 的特点。

【例题】按照法律规定,( )可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A.国家

B.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事业单位

C.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

D.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也称批租或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参见教材P27。

【例题】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出让,应具备的法定条件是( )。

A.由国家先行征收

B.先转让给国家

C.经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

D.经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的成员同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集体土地不经征收不得出让。参见教材P27。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方式和年限

(一)出让计划的拟定和批准权限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定年度出让国有土地总面积方案,并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面积、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物权法》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令)增加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11号令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用地,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除此之外其他用途的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 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2007年9月,国土资源部对11号令中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令)。39号令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进一步明确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拍挂范围。

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挂牌出让的,出让公告中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

标底或者底价的特殊规定:

(1)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

(2)标底或者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3)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4)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开标前和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例题】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不包括( )。

A.招标方式

B.挂牌方式

C.划拨方式

D.协议方式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39号令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参见教材P28。

【例题】下列项目用地必须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是( )。

A.“鸟巢”场馆建设用地

B.国家大剧院建设用地

C.地方政协办公用地

D.上市公司办公用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式。39号令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参见教材P28。

【例题】我国当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要方式有( )。

A.协议

B.招标

C.拍卖

D.挂牌

E.授权经营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式。我国当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参见教材P28。

【2013年真题】下列建设项目用地中,属于应采用拍卖、招标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的有( )。

A.旅游设施用地

B.商品住宅开发用地

C.廉租住房用地

D.高新技术研发用地

E.烟草企业用地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式。39号令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参见教材P28。

【2014年真题】下列建设项目中,应采取招标等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 )。

A.工业厂房

B.公益设施

C.娱乐场馆

D.城市基础设施

E.高档酒店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出让。参见教材P28。

【2011年真题】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 )方式取得。

A.行政划拨

B.招标出让

C.拍卖出让

D.协议出让

E.挂牌出让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四种形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经营性项目必须通过竞争方式获得土地,即招、拍、挂。参见教材P28。

1.招标出让方式

招标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化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

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当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2)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终止招标活动。

(3)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老师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可以不成立评标小组,由招标主持人根据开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

2.拍卖出让方式

拍卖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出让方用叫价的办法将土地使用权一般拍卖给出价最高者(竞买人)。

拍卖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它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繁华市区、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

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应当终止拍卖。

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3.挂牌出让方式

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挂牌期间,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4.协议出让方式

协议出让方式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人)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这种方式适用于非盈利性的某些特殊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公布后,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在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限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向用地申请,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布计划接受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由于协议出让不适用于房地产用地,其程序在此不作详述。

【例题】下列用地中,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是( )。

A.商业用地

B.商品住宅用地

C.非盈利的社会团体用地

D.娱乐用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式。协议出让方式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人)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这种方式适用于非盈利性的某些特殊用地。参见教材P31。

【例题】某国土资源管理局准备于2007年10月25日以招标方式出让一块国有土地,按照规定,应该在2007年( )前发布。

A.10月18日

B.10月10日

C.10月5日

D.9月25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式。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参见教材P28。

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出让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例题】某国土资源管理局准备于2007年10月25日以招标方式出让一块国有土地,按照规定,应该在2007年( )前发布。

A.10月18日

B.10月10日

C.10月5日

D.9月25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式。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参见教材P28。

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出让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014年真题】受让人未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正确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式。土地使用者只有向国家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参见教材P31。

中标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推荐:2019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二章讲义汇总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考点、重点)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出让最高年限如下: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际年限不得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潜台词:但可以比最高年限低。

【例题】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一居住用地使用权后2年未动工开发,国家依法将其收回,并改为商业用地出让给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为( )年。

A.38  

B.40

C.68  

D.7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参见教材P31。

【2011年真题】某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张某购买了其中一套住宅,持有10年后转让给王某。王某取得的该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为( )年。

A.38

B.40

C.58

D.6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以房地产转让方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其实际使用年限不是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而是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权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50-2-10=38年。参见教材P32。

【例题】下列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私立学校用地50年

B.厂房用地50年

C.大型超市用地50年

D.别墅用地70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出让最高年限如下:(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参见教材P31。

【例题】某医院计划在2006年底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建门诊大楼,如果能按计划获得土地,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在出让合同中国有土地使用时间最晚能签到( )年底。

A.2046  

B.2056

C.2066  

D.不设定年期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出让最高年限如下:(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参见教材P31。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教育、科技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

A.40年

B.50年

C.60年

D.70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为50年。参见教材P31。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多种原因,如使用权期间届满、提前收回、没收等。

(1)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处理。 依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例题】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

A.由国家无偿收回

B.自动续期

C.应于届满前6个月申请续期

D.应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和终止。依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参见教材P32。

【例题】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自动续期

B.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自动续期

C.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期

D.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2年申请续期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和终止。选项A、C、D错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参见教材P32。

(2)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法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3)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情况:一是土地使用者未如期支付地价款。土地使用者在签约时应缴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60日内 应支付全部地价款,逾期未全部支付地价款的,出让方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二是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这是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人,采取的无条件取消其土地使用权的处罚形式。

(4)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因土地使用者触犯国家法律,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司法机关决定没收其全部财产,收回土地使用权。

【例题】国家可以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包括( )。

A.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

B.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C.司法机关决定没收

D.房屋灭失

E.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和终止。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多种原因,主要包括:(1)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处理;(2)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法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3)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4)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参见教材P32。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

1.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土地灭失是指由于自然原因造成原土地性质的彻底改变或原土地面貌的彻底改变。诸如地震、水患、塌陷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不能使用土地而终止。

2.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者的抛弃而终止

由于政治、经济、行政等原因,土地使用者抛弃使用的土地,致使土地使用合同失去意义或无法履行而终止土地使用权。

相关推荐:2019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二章讲义汇总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管理(考点、难点)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有成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用地(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因转让、出租、抵押而补办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类。

【2010年真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 )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A.市人民政府

B.县人民政府

C.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D.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管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参见教材P33。

2008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

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土地界址、面积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土地用途;土地条件;土地使用期限;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开发投资强度;规划条件;配套;转让、出租、抵押条件;期限届满的处理;不可抗力的处理;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附件

主要内容有:宗地平面界址图;出让宗地竖向界限;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宗地规划条件等。

【例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包括( )。

A.省级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B.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C.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

D.出让宗地竖向界限

E.出让宗地横向界限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管理。合同附件的主要内容有:宗地平面界址图;出让宗地竖向界限;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宗地规划条件等。参见教材P33。

(二)合同的履行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土地用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强度开发土地。

(1)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 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 ,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例题】《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A.10%  

B.15%

C.20%  

D.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管理。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参见教材P33。

(2)用地单位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及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地价款。

(3)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应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未达到约定的标准,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用地单位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用地单位继续履约。

注:关于改变土地用途处置法律、法规依据

1.《物权法》第一百四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出让金。

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六条 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例题】甲公司负责城市市区危改地块A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甲公司委托乙公司承担拆迁业务。土地一级开发后收归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并以住宅用地性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该地块的使用权由丙公司竟买得到。半年后,丙公司将该地块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欲在该地块开发商业地产项目,而不建设住宅。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居住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年。

A.40

B.50

C.60

D.7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出让最高年限如下:(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参见教材P31。

2.丁公司欲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须办理的手续和程序为( )。

A.取得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B.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C.将该地块重新进行拍卖

D.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管理。用地单位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及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地价款。参见教材P33。

【例题】开发商在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上建商品住宅,后在该块土地上改建商场,则必须( )。

A.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

B.经房产管理部门同意

C.经原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同意

D.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E.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管理。用地单位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及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地价款。参见教材P33。

【例题】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必须取得( )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A.原出让方

B.转让人

C.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原出让方和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管理。用地单位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及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地价款。参见教材P33。

(三)合同的解除

(1)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受让人应缴纳定金并按约定期限支付地价款,受让人延期付款超过60日 ,经土地管理部门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2)土地管理部门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土地管理部门赔偿损失。

【例题】2005年1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依法取得某市某区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投资6000万元开发商品住宅。甲公司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乙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被拆迁人李某就其房屋的性质与甲公司未能协商一致。该项目于2005年10月1日动工,由丙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承包施工。该区私营企业职工王某以抵押贷款方式,于2006年2月以5000元/m2的价格预购了一套80m2的住宅。该项目于2006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王某于2006年9月将该套住宅转让给他人,售房收入44万元。

1.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 )与甲公司签订。

A.该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B.该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C.该区人民政府

D.该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管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参见教材P33。

2.甲公司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 )。

A.土地补偿费

B.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C.土地闲置费

D.房屋拆迁安置费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参见教材P27。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教材讲义:第二章第二节,备考过程中需要历年真题及考试大纲,可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

分享到: 编辑:yangman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查询

房地产估价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房地产估价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房地产估价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