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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知识点:住房公积金制度

更新时间:2021-04-14 13:11:4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5收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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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进行时,环球网校小编为考生整理了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2021年房估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住房公积金制度-知识点回顾

缴存单位: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有条件的地方,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也可以缴纳。

所属: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决策管理:住房公积金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

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或3倍。

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公积金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和出境定居的;(5)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使用:

(1)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购买国债

在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3)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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