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 > 房地产估价师备考资料 > 2010年房估师复习:租赁房屋的界定

2010年房估师复习:租赁房屋的界定

更新时间:2009-11-11 11:21:5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拥有的房屋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让渡给使用人使用,由使用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从房屋租赁的概念可以看出,房屋租赁需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一是出租人应当是房屋的所有人;二是租赁应当有期限;三是承租人应当交纳租金。但在实践中,由于长期实行住房实物分配制度,有许多房屋虽不符合房屋租赁的要件,但已形成了事实上的租赁。表现为:一是虽有租赁协议(或房屋分配单),但没有租赁期限。由于所有人与使用人一直分离,使用人也定期交纳租金,也应界定为租赁房屋,按租赁房屋进行补偿、安置。这种情形主要发生在大量的公有房屋之中。二是虽没有租赁协议,但也定期交纳租金。由于历史原因,虽没有任何手续,但所有人与使用人一直分离,也定期交纳租金,也应界定为租赁行为。三是既没有租赁协议,也不交租金(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对于这些事实租赁,在拆迁时也应当按照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原则进行安置。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更多信息请访问:房地产估价师频道   房地产估价师论坛


·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10月16.17日
·2010房地产估价师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由黑敬祥等主讲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查询

房地产估价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房地产估价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房地产估价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