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复习:禁止流质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
收藏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一十一条【禁止流质】
第二百一十一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解释】本条是关于禁止流质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项规定被通称为“禁止流质契约”条款。各国民法一般均禁止出质人与质权人以“流质契约”处分质押标的物,以保证质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公平。
禁止流质契约的规定始自罗马法,为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如法国、德国、日本、瑞士民法和我国中国台湾的“民法”。
规定禁止流质契约,主要是考虑债务人借债往往处于急窘之境,债权人可以利用债务人的这种不利境地和自己的强势地位,迫使债务人与其签订流质契约,以价值过高的质押物担保小的债权额,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取得质押物的所有权,从而牟取不当利益。为了保障出质人的合法利益,法律规定禁止流质契约。.当然,从现实生活与经济发展看,债务人借债,并非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借债并进行质权担保的发生原因是多样化的。但从总体上说,为了保证担保活动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规定禁止流质契约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禁止流质契约的意思主要是:当事人不得在质权合同中约定出质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到期债务的,质押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于质权人所有,即使当事人认为质物与债权价值相当,也不允许订立如此内容的协议。
?200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10月17.18日
?09房地产估价师老师辅导,现在报名可获赠08年课程!
?环球网校2009房地产估价师网络远程辅导方案
编辑推荐
上一篇:物权法复习:质权合同
下一篇:物权法复习:质权人孳息收取权
最新资讯
- 2025房地产估价师教材2024-11-15
- 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前复习资料: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三页纸2024-11-06
- 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复习材料: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科目考前冲刺三页纸2024-11-06
- 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资料下载: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科目考前三页纸2024-11-06
- 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复习资料: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考前三页纸2024-11-05
- 2024房地产估价师重点考点内容: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科目2024-10-23
- 房地产估价师2024年备考有必要刷题吗?2024-10-21
- 2024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提分秘籍2024-10-21
- 2024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难度如何?冲刺密集奉上2024-10-21
- 2024房地产估价师备考攻略经验:仅三周,攻克考点记忆难关!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