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考录公务员报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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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报考条件
1.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我区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招考范围之内的人员,均可报考我区公务员。
2.区外那些人员可以报考我区公务员?
2014年应届毕业或已毕业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在内蒙古服务2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3.我区生源的毕业生户籍落在区外的,可否报考?
入学前户籍为内蒙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4.本次考试允许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吗?
符合招考范围和报考条件的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5. 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6.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 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8.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的情形指哪些?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上述情形的职位。
9. 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面试可以全部用蒙语答题吗?
不可以。为了全面把握报考“蒙汉兼通”职位考生蒙汉语语言文字的水平,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问题。
10.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11. 报考公安机关为什么加试公安专业知识?
为了选拔和吸纳高素质公安专业人才,增强人民警察岗位适应性,测查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职业认同感,根据公安部关于考录人民警察工作中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的通知精神,从2014年开始我区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加试公安专业知识。
12.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3.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等中央和地方服务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基层工作经历应从入伍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4.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
15“项目生”如何认定?
(1)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制作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为两年或以上期满的)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监制的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监制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要提供三件材料:即旗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储备文件“储备人才协议”以及储备期内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供。
16.“项目生”签订聘任制合同服务期为3年,而在实际服务满2年时,有关部门即出具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应如何处理?
若“项目生”签订聘任制合同服务期为3年,就必须在满3年后界定为服务期满,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可享受定向招考的优惠政策,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7.“项目生”有1年服务期的,应如何处理?
今年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生”才有资格报考这些职位,若“项目生” 1年服务期满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的职位。
18.“项目生”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项目生”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时间不计入服务期;“项目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9.“项目生”享受优惠政策的期限,应为多长?
“项目生”享受优惠政策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超出3年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21.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在2014年3月12日前取得;2014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 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从2014年3月12日8:00时开始,至2014年3月19日18:00时结束。
2. 报名方式是什么?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
3. 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认真阅读《招考简章》、《招考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
《招考简章》、《职位表》均公布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专题考试----党政群公务员页面中。
第二,“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考人员注册”。注册前,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致广大报考人员的一封信”,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第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四,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的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五,笔试前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关于报考职位
1. 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或修改报考信息?
资格初审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也可以修改所填报的信息。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2. 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
1. 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登记表》何时提供?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交《报名登记表》。
五、关于资格初审复审
1. 资格初审、复审工作由谁负责?
盟市以下职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区直机关的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区直招考机关负责。
2. 资格初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原则上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若报名人数较多可能延长审查时间。
3.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请直接向区直招录机关,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部分旗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盟市招考部门)资格审查组咨询,各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招考简章》所在网页查询。
六、关于体能测评
1、哪些职位进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单位、国家安全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有哪些项目?
体能测评有三项(详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即纵跃摸高、长跑、4?10米往返跑。摸高男265┩、女230┩;长跑男1000米4′25″、女800米4′20″;4?10米往返跑男13′1″、女14′1″。
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关于调剂和递补
本次考录取消调剂和递补,无论哪一个环节均不作调剂、也不进行递补。
八、关于体检和考察
1.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盟市以下职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区直机关职位的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
2.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警察职位和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 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4.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在盟市以上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要在市(地)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九、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 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
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本次考试也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
2. 是否举办公务员考试辅导培训班?
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QQ群、微博、微信群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报考政策规定咨询电话: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471―4818499
2.自治区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471―12370
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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