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床执业医师 > 临床执业医师行业动态 > 山东允许基层配备20%补充药品

山东允许基层配备20%补充药品

更新时间:2014-08-01 09:20:0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临床执业医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为解决基层反映的“不同的地方、区域,有不同的用药习惯,现有品种有一定制约”的问题,山东省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补充药品,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占所有药品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的比例均不高于20%。

  7月30日从山东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会议上获悉,为解决基层反映的“不同的地方、区域,有不同的用药习惯,现有品种有一定制约”的问题,该省经过研究决定,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补充药品,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占所有药品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的比例均不高于20%。

  会议明确,补充药品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各市应优先从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和该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中标产品中遴选补充药品,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实施。

来源:健康报

相关推荐:

医生如何进行时间管理?  

贾立群:爱岗敬业的“B超神探”

“医者抱怨”:需要正视的矫情

五部门联手推进医责险

以SCI论文论英雄公平吗?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查询

临床执业医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临床执业医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