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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二章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更新时间:2017-05-16 13:36:0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27收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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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2017年全国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二章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以下内容分享税法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点,具体个
  【摘要】2017年全国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二章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以下内容分享税法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点,具体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如下,希望对参加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环球网校提供财产租赁所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个人出租房产扣除的费用

  财产租赁收入的扣除=税费+租金+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城建税附加、房产税)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转租)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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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二章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请广大考生掌握以上知识点内容。

  【解释】注意以下问题:1. 定额或定率扣除(每次净收入4000元);

  2. 次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 出租房产特殊扣除项目;

  4. 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税额减按10%征收。

  5. 转租房产行为,一般考题当中不涉及房产税。

  计算题

  王强1月份将县城内一处住房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租期2年,每月租金2000元,房产原值7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损耗扣除比例为30%,可提供实际缴纳出租环节营业税等税金完税凭证每月140元。2月发生漏雨修缮费1800元(一般不是800的倍数)。则其3、4两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

  3月租金纳税=(2000-140-800-800)×10%=26(元);4月租金纳税=[2000-140-200-800]×10%=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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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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