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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五章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

更新时间:2017-07-14 14:52:1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95收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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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7年全国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五章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以下内容分享税法二房产税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参加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

  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计税依据

  1.(环球网校提供房产税)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的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其中:(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要相应增加房屋原值。

  (4)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区别无租使用房产的规定)

  (7)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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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五章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请广大考生掌握以上知识点内容。

  单项选择题

  1、2014年某企业支付8000万元取得10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工程成本2000万元,2015年年底竣工验收,对该企业征收房产税的房产原值是( )万元。

  A.2000

  B.6400

  C.8000

  D.10000

  【答案】D

  【解析】文件规定,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即“大地小房”,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对宗地容积率大于0.5,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即将全部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因此,该题容积率=60000/100000=0.6,容积率大于0.5。房产原值包括地价款和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该企业征收房产税的房产原值=8000+2000=10000(万元)。

  2、2014年某企业支付8000万元取得10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工程成本2000万元,2015年年底竣工验收,对该企业征收房产税的房产原值是( )万元。

  A.2000

  B.6400

  C.8000

  D.8400

  【答案】D

  【解析】容积率=40000÷100000=0.4<0.5,应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该企业征收房产税的房产原值=8000/10×4×2+2000=8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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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五章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请广大考生掌握以上知识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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