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八章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城市的征税范围包括市区和郊区;
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一般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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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1、下列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的是( )。
A.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B.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C.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
D.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土地,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答案】C
【解析】A错误,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B错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D错误,纳税人应在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如纳税人占用的土地跨省市,应分别向不同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市,其纳税地点由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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