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师 > 税务师模拟试题 >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破产申请的受理练习题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破产申请的受理练习题

更新时间:2018-09-17 10:49:5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9收藏24

税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破产申请的受理练习题”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模拟题,希望大家认真做题。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单选题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与甲公司有关的诉讼,不予中止的是( )。

A.甲公司以拖欠贷款为由,对丙公司提起的诉讼

B.股东乙以甲公司董事长决策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为由,对其提起的诉讼

C.债权人丁公司以甲公司股东戊与甲公司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戊直接承担责任的诉讼

D.甲公司以总经理庚违反竞业禁止为由,主张其返还不当得利益的诉讼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选项B是股东代表诉讼,甲公司并不是诉讼当事人,所以不中止。

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税务师资格查询

税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税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税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