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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备考预习题

更新时间:2019-11-27 15:44:2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0收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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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税务师考试已开始备考,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20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备考预习题”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模拟试题,大家要在扎实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多做题。

多项选择题

1、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东辰公司5辆汽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不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E、在扣押期间工商局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汽车,并要妥善保管

【正确答案】 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所以选项A错误。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B错误。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但是对于扣押的财物不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所以选项C、E正确。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选项D错误。

2、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关于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3个月期限应从当事人申请救济的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B、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口头形式进行

D、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需要缴纳申请费

E、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不缴纳申请费。所以选项D错误。除《行政强制法》第58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如有《行政强制法》第58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所以选项E错误。

3、某派出所干警在巡逻中,发现了两名行迹可疑的人,在盘问中两人均拿不出任何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而且对其所提包内的物品都不能准确回答。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派出所干警决定将这二人带回做进一步的留置盘问。此案中,公安民警应当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通知两外地人的家属。

A、公安机关

B、地点

C、期限

D、负责人

E、救济途径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2)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3)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4、根据《行政强制法》,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有( )。

A、划拨存款、汇款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D、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E、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选项B、E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5、下列选项所列情形中,需要中止执行的有( )。

A、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B、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C、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D、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E、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执行的中止执行。选项C、E属于终结执行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3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3)执行标的灭失的;(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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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是2020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备考预习题,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免费试题资料及备考技巧,详情点击下方按钮查看。

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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