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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历年试题:刑侦复议

更新时间:2013-04-03 11:03:1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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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务代理实务》历年试题:刑侦复议

  多项选择题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些行政行为有( )。 (2012年)

  A、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税务机关认为应适用17%税率,要求补缴增值税并加收滞纳金

  B、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代扣税款50%的罚款

  C、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作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在当期转出的决定

  D、税务机关不接受企业选择认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申请

  E、举报偷税行为,税务机关未按规定给予奖励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刑侦复议的申请流程。选项A、C属于征税行为,必须要先申请行政复议。

 

>>>报考指南

    2013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条件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6月22-23日 

     更多信息访问: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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