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资格考试2005年起调整科目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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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申剑丽)昨日,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布最新消息,从2005年度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将把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合并,新调整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仍可按原科目备考。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称,在2004年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的考试;在2004年度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两者均通过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科目考试。会计资格考试科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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