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14日至5月5日
2、全省(除厦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09年4月22日至23日
2009年5月6日至7日
(老考生指2008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老考生免审)
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www.xmks.gov.cn。
3、网上缴费时间: 2009年4月14日至5月24日
4、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09年10月23日起(考前15天起)
5、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1月8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6、成绩公布时间:2010年1月中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00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7、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2010年2月下旬(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地点
省直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
(人才大厦13楼)0591-87670230 0591-87500937政 0591-87615506
福州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才市场六楼)0591-83314215 0591-87111049
厦门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0592-5156229
泉州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三楼306号)0595-22115511
漳州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0596-2056786
莆田莆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61室0594-2392266
三明三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0598-8252736
南平南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南平市八一路472号0599-8830672
龙岩龙岩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龙岩市和平路62号0597-2330629
宁德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宁德市东侨国泰大厦B栋2层0593-2077115
三、报名要求
1、老考生(仅指2008年度曾报名的考生免审)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2009年4月22日至23日或5月6日至7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09年4月22日至23日或5月6日至7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经济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对尚未获得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经济初级资格的人员,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3、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经济工作经历的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中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收费
1、仅2008年度曾报名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为老考生,不必进行资格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2、其余报考人员均为首次报考人员必须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3、考试报名费按每科64元标准收取。考前15天起到各报名点领取报名发票。
五、考试级别、专业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中、初级。初级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中级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每个级别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共12个专业。
六、考试地点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在报名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按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文件规定: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位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6、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八、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2科,均为客观题,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九、考试用书
(一)2009年经济专业考试用书
1、2009年版考试用书是人事部考试中心组织老师编写的。人事部考试中心为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组织老师对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请考生及时到各报名点预订。
(二)2009年经济专业辅导书
2009年经济专业辅导书旨在帮助应考人员更好地掌握考试用书的重点、难点,提高复习质量。
(三)考试用书和辅导书的征订办法
1、我省考试用书和辅导书的征订、发行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委托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办理。各类书目、单价详见征订单。请各地务必于6月1日前将教材征订数上报。
2、考生可根据所报考的专业向各报名点征订。 各地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直接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部联系订购业务,联系电话:87507553。
3、2009年经济考试用书第一批将于6月下旬陆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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