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更新时间:2009-10-19 23:27:29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临时建设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2009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时间:9月12、13日
?环球网校2009新版土地估价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解读
?09年课程由老师黑敬祥、任浩明、张守锋联合主讲.
下一篇:土地估价师管理与基础经典资料汇总
最新资讯
- 2015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复习资料汇总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复习资料(6)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复习资料(5)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复习资料(4)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复习资料(3)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复习资料(2)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复习资料(1)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考点剖析102015-06-03
- 2015年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考点剖析92015-06-03
- 2015年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考点剖析8201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