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三份国际会计准则征求国内意见
就《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对客户合同中收入确认的初步意见(讨论稿)》和《财务报表列报(讨论稿)》等三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循程序文件公开征求国内意见。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循程序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允价值计量、收入确认、财务报表列报等项目,明确了公允价值的定义和基本计量原则,对财务报表的建议格式做出了重大变动,并对收入确认项目的修改提出了具体建议。
记者从征求意见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循程序文件中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的准则均与我国企业的会计实务息息相关。例如,《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就非活跃市场下金融工具的计量和披露问题提供了建议,对我国企业的公允价值计量等工作影响重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鄄ASB)制定的一套会计准则体系。
近年来,在IASB及有关各国/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或地区要求或允许企业采用IFRS。我国也已于2006年建立与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此外,美国、日本等许多尚未采用IFRS的国家已经宣布了与IFRS的趋同路线图,即将在未来几年内全面采用。因此,IFRS是目前接受程度最为广泛的一套国际准则体系。
此次金融危机以来,G20、金融稳定论坛(现金融稳定委员会)和欧盟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均要求IASB充分考虑监管要求,切实改进现有准则体系。G20在今年的伦敦峰会上更提出要建立一套统一的全球高质量财务报告准则。作为回应,IASB加强了与各国家准则制定机构(主要是美国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之间的合作,从去年开始加快了准则修改和制定的速度。这既是为了解决金融危机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在大多数国家完全采用前完成准则的主要改动,避免反复更改所带来的成本和混乱。
按照IASB的应循程序,在正式发布准则前必须以讨论稿或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在全球公开征求意见。积极参与反馈意见,是各国参与国际准则制定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作为与IFRS趋同的国家,在此阶段积极参与,充分听取我国企业和财务报表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并据此向IASB反馈我国意见,有利于保证其在准则制定工作中尽早和充分考虑我国情况,切实维护我国企业利益。
为此财政部会计司将按照与IASB签署的持续趋同谅解备忘录,对IASB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循程序文件反馈意见。这是依据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参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对相对重要或与我国会计工作密切相关的国际准则项目组织国内的反馈意见工作,在充分听取国内意见的基础上,向IASB提出我国在具体国际准则项目中的意见和关切,持续跟踪其研究和制定进展,为我国会计国际趋同创造有利条件,并为按照G20要求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财务报告准则体系做出贡献。
目前,财政部会计司已要求各省市的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当地上市公司和学术界反馈意见,并向30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发放了征求意见函。此外,还将应循程序文件英文全文及部分中文译稿上传至财政部和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网站供公众下载。
欢迎其他有兴趣的单位或个人向财政部反馈意见。在4周的征求意见期结束之后,财政部会计司将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最终向IASB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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