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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复习精选(4)

更新时间:2011-01-07 23:57:4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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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影响财产传承规划的因素

  (一) 子女的出生或死亡

  1. 子女未出生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2. 如果子女已经出生,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就要在继承人数和继承财产份额上有所调整

  (二) 配偶或其他继承者的死亡

  配偶或其他继承者的死亡,有可能导致客户在财产状态或者数额发生重大的变化。

  (三) 结婚或者离异

  (四) 本人或亲友身患重病

  (五) 家庭成员成年

  (六) 遗产继承

  (七) 房地产的出售

  (八) 财富的变化

  (九) 有关税制和遗产法律的出台及变化

  国际上采用的对财产传承规划影响较大的税种主要是遗产税和赠与税,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这两个税种。

  【例题】关于配偶之间的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配偶之间是一种法律关系

  B 配偶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

  C 配偶之间是一种财产关系

  D 配偶之间是一种人身关系

  【例题】下列关于遗嘱信托的说法,错误的是()

  A遗嘱信托可以是口头形式

  B遗嘱信托在委托人过世后生效

  C遗嘱信托可以避免因遗产分配产生的纷争

  D遗嘱信托可以实现财产永续传承

  【例题】遗嘱执行人设立的不足是()

  A遗嘱执行人对遗产没有直接的控制能力

  B遗嘱执行人对遗嘱不能强制执行

  C遗嘱执行人有可能损害继承人的利益

  D遗嘱执行人丧失行为能力后将形同虚设

  E遗嘱执行人不能有效降低遗产所面临的风险

  【例题】遗嘱的不足体现在()

  A有被推翻的可能性

  B遗嘱中指定子女的监护人不愿意充当监护人

  C遗嘱中指定子女的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利益

  D遗嘱仍然不可以有效防止家庭纠纷的发生

  E遗嘱一无是处

  【例题】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年幼时送给胡某做养子,丙结婚,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给丙夫妇,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继承。

  A甲与乙 B甲、乙、丙

  C甲、乙、胡某 D甲、乙、丙及胡某

  解析: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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