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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理财规划师三级辅导第五章:税收基础(3)

更新时间:2013-10-24 23:42:0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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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理财规划师三级辅导第五章:税收基础

  4.印花税

  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①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②产权转移书据;

  ③营业账簿;

  ④权利、许可证照;

  ⑤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①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②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

  ③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本章的难点是:

  1.了解与理财有关的所得税、流转税和其他税种考生应该会区分各种不同的税种对个人理财的影响,识记重大的税种政策。

  2.各种政策的税收筹划空间考生必须对各种税种的可能税收筹划空间有清晰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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