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备考资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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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类的概念
土地分类是指对土地单位的类型划分。由于在一个区域范围内(如一个自然区或行政区)土地个体单位的数目很多,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逐个研究其个体特征,只按它们质的相似性作不同程度的概括,得到分类级别高低不同的各种土地分类单位,这是土地分类研究所采用的类型系统研究法。
我国劳动人民根据长期以来对土地的综合认识,常在所居住的区域划分出一些自然特点相似的各种土地地段,形成了一些没有严格分类级别的土地类型概念。例如,河北省井陉盆地的居民把当地土地分为:坪、梁、涧、川;黄土高原的居民所划分的源、梁、峁、川,也是土地类型;珠江三角洲的居民把可以种水稻的耕地称为田,不种水稻的耕地称为地,山地和丘陵统称为山或半山,实质上都是土地类型
对土地进行分类研究是土地类型学的主要任务和重要研究课题。通过对土地类型的划分,不仅能正确认识土地现状,指出改造与利用的方向及途径,而且有助于扩大自然地理学的研究领域,发展地理学的理论体系。
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
①绝对数量较大,人均占有量小。我国内陆土地总面积约960万平方千米(144亿亩),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面积约为12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约40亩)的1/3;
②山地多,平地少。我国地形错综复杂,地貌类型多。我国海拔小于500米、海拔在500~4000米、海拔大于4000米的土地面积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7.1%、51.7%、20.2%(未包括1%的水域);
③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以耕地为例,我国大约有20亿亩的耕地,其中90%以上分布在东南部的湿润、半湿润地区。在全部耕地中,中低产耕地大约占耕地总面积的2/3;④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在大约5亿亩的宜农后备土地资源中,可开发为耕地的面积仅约为1.2亿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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