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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辅导:资格审查

更新时间:2013-05-28 13:13:5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2013年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辅导:资格审查

  第5章 资格审查

  【内容提要】

  工程、货物、服务(主要是勘察设计、监理)资格审查的原则;

  审查方法的分类及其优缺点;

  资格审查的一般程序和审查标准的制定;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要求,资格预审的评审和合格申请人的产生。

  【补充说明】

  ◎此部分教材中有表述不够明确的内容,比如:资格审查内容与资格预审内容表述不一致(具体化了);资格预审程序引用《标准文件》但又不一致;投标人(货物)资格中的“法人经营资格”应当是“经营资格”。等等;

  ◎大纲要求熟悉的《标准文件》,因出题比较方便,不但教材中已经包括的内容值得注意,也要熟悉标准文件的其他内容(适用范围、体例、特点、构成、使用要求等),甚至可以理解为是教材的组成部分。

  资格审查定义:是指招标人对潜在的投标人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多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投标、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

  【补充说明】

  概括资格审查的内容: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但是注意:

  ◎具体内容要区别招标项目的类别;

  ◎教材5.1.1中也有审查内容,是一定程度的具体化,表述上有点差别,但实质是一致的。

  资格审查的目的:

  ◎一是法定(约定《标准文件》可以约定最低业绩要求)的投标和订立合同的资格;

  ◎二是履行合同的能力。

  我国实行企业资质、资格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大多数招标项目需要资格审查。

  目录

  5.1资格审查的原则和方法

  5.2资格审查的要素标准

  5.3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

  5.4资格预审文件

  5.5资格审查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5.1资格审查的原则和方法(掌握)

  大纲要求:

  掌握工程施工与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资格审查的原则、方法。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的经营范围、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多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投标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

  资格审查既是招标人的权利,也是大多数招标项目的必要程序,它对于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5.1.1资格审查的原则(掌握)

  教材中的三项原则:

  (1)科学原则;

  (2)择优原则;

  (3)合法原则。

  【补充说明】

  ◎《招标投标法》“三公”和诚实信用原则是基础;

  ◎科学、择优是12号令第三条规定的评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

  5.1.2资格审查的方法(掌握)

  资格审查方法,两种: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补充说明】区别于资格预审两种办法。后审只有合格制。

  (1)资格预审

  定义:资格预审是(27号令16条:出售招标文件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前,30号令17条:投标前)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并组织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优缺点:关系如何选择审查方式。

  ◎优点:可以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量、缩短评标时间、减少评审费用、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评标质量)。

  ◎缺点:延长招标投标过程,增加招标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费用。

  适用:技术复杂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且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

  具体办法:两种,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一般采用合格制,潜在投标人过多的,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2)资格后审

  定义: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的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

  优缺点:

  ◎优点:可以避免招标与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工作环节和费用、缩短招标投标过程,有利于增强投标的竞争性。

  ◎缺点:在投标人过多时会增加社会成本和评标工作量。

  适用: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技术简单?)

  办法:合格制。

  简答题:试简述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的异同。p.88

  相同点:

  1)审查原则相同;

  2)审查方法、审查内容相同;

  3)预审的目标相同。(降低招标风险、提高招标效率)

  不同点:

  1)审查的时间不同;(投标前、开标后)

  2)评审人不同;(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3)评审对象不同;(潜在投标人、投标人)

  4)适用范围不同。(项目规模、潜在投标人数量、编制投标文件的费用)

  5)程序不同;(严格、一般)

  6)方法不同。(资格预审分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后审只有合格制)

  5.1.3资格审查的程序(掌握)

  资格预审一般按以下程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程序》):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3)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

  (5)潜在投标人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7)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注意:可以澄清)资格申请文件,并编写评审报告;

  (8)招标人审核资格评审报告、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

  (9)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

  其中的两项重要内容: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掌握)

  大纲要求:

  依据招标采购项目相应的技术管理要求和投标企业的资格标准、业务范围等规定,制定工程施工与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或后审的标准和程序。

  资格审查要素的大类:

  1企业资质;

  2企业业绩;

  3企业能力(人员能力、财务能力、设备能力);

  4企业信誉。(最重要)

  5.2.1工程施工投标资格(掌握)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建筑业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在取得相应类别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承包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已经开始推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三个序列的承揽业务范围:

  1)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

  2)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项目业主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3)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类别和等级:

  ◎总承包12个资质类别,分别是: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机电安装;

  ◎总承包资质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个(或3个)资质等级;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类别有60个,大多有3个资质等级。

  【补充说明】

  设计-施工一体化不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根据建设部建市(2006)40号文件,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目前有四个: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除装饰装修分三级外,其他分一、二级。

  设计、施工、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是并存关系,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可以承揽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

  注意三个重要文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号部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新的资质就位内容概括:

  ◎一是鼓励工程总承包,特级+设计甲级资质,鼓励科技投入;

  ◎二是施工总承包承揽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不需要专业承包资质,但之外的需要专业承包资质;

  ◎三是两条线:一是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二是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两条线内:任一总包特级+两个专业总包一级,可以跨行业;

  ◎四是原资质过渡期3年,至2010年3月13日。)

  有关资质和资格以及货物的许可和认证管理规定,法规教材中也提到,是招标师日常工作必须掌握的内容,自习。

  (2)投标资格能力要素

  1)投标人资格

  法定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资质认定:

  ◎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责任分工分别符合投标合同的相应资质等级和其他资格能力标准;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其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和能力

  类似项目定义:(使用)功能类型、标准、规模相似或相近的工程建设项目。

  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考察两类:近年已完成:施工(经验)能力;已承接施工:可调动剩余资源和能力。

  考察要素:数量、质量以及使用情况。

  3)投标人可投入技术和管理人员

  根据招标工程的技术管理要求设定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补充说明】

  实行注册资格管理的主要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与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153号部令)、《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

  ◎至2013年2月27日止设立过渡期,实行临时注册建造师制度,但是大中型工程必须用注册建造师;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一级建造师执业范围大中型,二级建造师中小型:25层/30米跨/100米/3万单体/10万群体/3000万以下建筑;构筑物:120米高/3500平米/3000万。

  ◎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分级和专业:分一级和二级,分10个专业:分建筑工程(简称建筑)、公路工程(公路)、水利水电(水利)、铁路工程(铁路)、机电工程(机电)、矿业工程(矿业)、民航机场工程(民航)、港口与航道(港航)、市政公用(市政)、通信与广电(通信)。

  4)投标人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报表证明其财务能力状况。资格审查时可据此分析和判断证明投标资格申请人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可投入设备能力。投标资格申请人现有的设备能力,以及可投入施工设备的情况,以评定其是否具有完成招标工程的设备能力。

  6)其它技术管理要求。除施工承包人应满足的正常技术要求外,还应满足其他必要的辅助技术和管理要求。如技术支持体系、专项技术要求、分包队伍技术实力、专有安全及检测设备,其他应急技术方案等。

  7)投标人信誉。是指投标人履行合同的信誉情况和银行资信状况。

  8)投标人受限制情形。对投标人应提出一定的限制和回避要求。例如,《标准文件》中的12项要求:(一类属有利害冲突、另一类属有违规违法行为)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

  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⑥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⑦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⑧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⑨被责令停业的;

  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⑪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⑫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30号令规定,安全)

  (归纳:一类是有利害冲突的;另一类是过去有违法违规行为。

  5.2.2货物投标资格(掌握)

  (1)货物投标企业的资格管理

  货物投标单位的资格管理主要是货物产品制造、销售、安装企业的法人经营资格(或者经营资格)、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认可制度。

  1)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制度(针对生产企业)

  列入目录的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列入管理目录的产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销售经营和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建筑类有人造板、电线电缆、电焊条、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钢管脚手架扣件、外窗、水泥、制冷设备等等。

  2)强制性认证制度(针对产品)

  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

  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统一认证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统一认证标志、收费标准。

  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简称为“3C”标志。)

  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3)特殊行业的规定(特殊行业)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针对企业,消防产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2004]令第397号)(针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施工企业也需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3]令第373号)(国务院2009年1月4日549号令修订,针对企业,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许可。

  【补充说明】

  ◎以上关于货物制造、销售、使用的许可和认证,许可无重复,但是,许可和认证有重复,如:电线电缆、火灾报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是针对生产企业,(2007)174号文件《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规定了66类产品;

  ◎强制认证是针对产品,包括进口产品只要在目录内同样适用。前后公布了五批,目前共21个门类,157种;强制认证标志通常贴在或模压在产品上,标志分四类,CCC+S(安全),CCC+EMC(电磁兼容),CCC+S&E(安全与电磁兼容),CCC+F(消防);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许可:有制造许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以电梯为例,其安装、改造、维修需要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的单位负责。特别是,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还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电梯安装和维修工程需要资质,二级2.5米/秒以下电梯,单项合同额注册资本金5倍以下。

  (2)货物投标资格能力要素

  1)投标人资格和类似项目业绩

  ①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纠正:不是教材中的法人经营资格)。包括:营业资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入管理产品目录),强制性认证(列入认证目录)、特殊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和核准。专营产品的货物贸易企业还应具有生产企业授权代理经销资格。

  ②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和经验。

  业绩经验:分为一般业绩经验(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的最低类似项目业绩)和专门业绩经验(联合体或总分包的按所分工负责的单元提出要求)。

  类似项目:是直接负责设计和制造的业绩。投标人不能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业绩。贸易公司不能将制造商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业绩。(关联公司业绩使用,只能用自己的。)

  ③实行技术认证货物:型式试验和检验报告也可能是投标资格因素(即便是三C认证,其认证模式也不一定包括型式试验)。

  2)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3)财务状况。在扣除投标人为其他供货合同需要之后具有足以满足招标项目供应高峰时的流动资金要求(还有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报表和其他证明文件(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以及已有或通过筹集获得的流动资金、未抵押的实物资产、信贷资金和其他资产)。

  4)拟投入设备状况。

  5)联合体与分包。大型、复杂货物招标如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或分包形式投标,则应当对联合体和分包商的组成成员设定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按照分工满足一般和专门业绩经验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招标项目关键部分的专门业绩,针对联合体其他成员或投标人雇佣的专业分包商应指明其联合承担或分包供应货物的清单,并要求其满足专门业绩经验要求。

  6)履约信誉及其他。是指投标人履行合同的信誉情况和银行资信状况。

  证明材料:

  ◎近年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的声明和证明材料,包括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

  ◎银行等机构最近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

  其他:投标人的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或类似的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不是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企业及其完成项目的获奖、荣誉证书等。

  【补充说明】

  ◎货物投标可以是联合体、制造商(成套设备不太可能是制造商自己一家)和是供应商(组织供应);

  ◎货物投标资格规定比较复杂,需要仔细甄别;

  ◎需要区别成品现货采购和定制采购;

  ◎注意:27号令第32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5.2.3服务投标资格(掌握)

  关于资质:

  1)特许经营、科技、物流没有专门的资质规定;(新兴行业)

  2)与工程相关的均有资质规定。

  关于能力:

  1)特许经营注重的是企业财务能力;

  2)物流项目注重硬件设施;

  3)其他项目都注重人员。

  (1)特许经营融资招标项目

  1)投标人资格管理

  国家对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的投标人没有特别的专项资质管理规定。

  2)投标资格能力要素

  ①类似项目业绩。TOT和股权转让项目强调的是投标人的融资、投资和运营经验,而BOT项目还要增加项目设计和建设管理业绩经验的要求。

  ②财务实力和融资能力。财务实力和融资能力是反映投标人资格能力的关键因素。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一般要求投标人具备筹集项目资本金和贷款的能力。

  ③投标人信誉。反映投标人信誉的因素包括投标人与其它合作伙伴的履约守信情况、违法违规以及法律诉讼记录等情况。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通常是投标申请人的自行声明(是否曾发生过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补充说明】

  ◎教材中只给出了建造-运营-转让(BOT),转让-运营-转让(TOT)和股权转让三种类型,涉及特许经营权;

  ◎实际上,该节内容同样适用于建造-转让(BT)(没有特许经营期),建造-拥有-运营(BOO)等方式。

  (2)工程设计招标项目

  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

  三个文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60号令)、《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部建市(2007)86号)、《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市(2004)78号);

  工程设计资质分四个序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有甲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专项资质(主要针对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

  行业资质:分21个行业类别,分别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

  资质等级:综合资质(只有甲级)、行业资质一般甲、乙两级,少数行业有丙级,专项资质按行业需要设立等级;

  补充:勘察分三个序列:综合、专业和劳务。参见法规180页。

  外国设计企业:

  ◎方案设计:是其所在国或者地区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符合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市场准入承诺和勘察设计准入的市场管理规定;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与境内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合作,联合投标。

  联合体资质认定:按施工联合体同样的原则。

  2)工程设计投标资格能力要素

  ①投标人的资格。科学设定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②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条件。投标人已经完成与招标项目功能、规模、性质等相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数量和工程设计质量评定及获奖情况。

  ③投标人拟投入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结构、资历、业绩状况。

  ④投标人的财务状况。

  ⑤投标人的履约信誉及其他。

  (3)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服务

  1)企业资质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三个序列:综合、专业资质和事务所(合伙型,非法人);

  专业分14个: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电力、铁路、公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航空航天、通信、机电安装、矿山、冶炼、化工石油、农林);

  分三级:甲、乙、丙(仅限房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电力、农林、公路);

  综合类和事务所不分级,综合类可承揽各专业工程,事物所承揽三级且非强制监理工程。

  某些行业(如水利水电行业等)颁布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者,则应对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总监执业资格要求。

  2)建设工程监理投标资格能力要素

  建设工程监理投标资格能力要素包括(要素含义见教材表5-1):

  工程监理企业的法人(去掉法人,事务所是合伙企业,不是法人组织)经营资格;

  专业监理资质;

  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

  人力资源条件;

  企业拥有工程监理的试验检测设备;

  可采用的检测方法和手段;

  使用计算机软件管理的能力;

  承接新项目的监理能力;

  企业信誉;

  财务状况等。

  【补充说明】关于设备监造:第6章提到的设备监造=设备监理。设备监理也企业实行资格管理,分甲乙级;人员有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设备监理管理暂行规定》(国质检质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2002)2号)(委托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管理)

  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投标资格能力要素

  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投标资格能力要素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企业的专业资质、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管理各类人员的资格能力条件等。

  (4)科研开发、咨询服务招标项目

  1)科研单位资格管理。各类科研单位并没有统一的资质管理规定,科研项目招标一般不设置专门的资质审查。(补充:依据招标法,投标人可以是个人。)

  2)科研项目投标资格能力要素。主要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类似项目业绩、课题组成员的学术背景和科研经历等。

  (5)物流招标项目

  三类物流服务商:以资产为基础的物流服务商、以管理为基础的物流服务商、综合物流服务商。针对物流服务类别分别提出不同的资格要求:经营资格、信誉、财务状况、类似业绩等。

  【补充说明】什么是类似项目?

  ◎几乎所有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都是考核投标人能力经验的因素;

  ◎类似项目缺少统一的规定,根据良好实践自行定义;

  ◎可能要素总结:使用功能类型、结构形式、规模、数量、层高、质量标准甚至要求的质量目标、地域(不适合提倡)都是可能的界定要素。 5.3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掌握)

  大纲要求:

  掌握起草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5.3.1招标公告内容和格式(掌握)

  (1)工程招标公告。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适用于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适用于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的公开招标,两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条件。

  2)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总是有吗?)

  3)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或资格后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地点、价格。(发售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得少于20日)

  6)公告发布媒体。

  7)联系方式。

  【练习题】招标公告必须要载明招标方式吗?为什么?

  可以,但不是必须的内容。

  (2)货物或服务招标公告

  与工程的区别在于: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或服务方式、地点要求的描述。

  5.3.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掌握)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号令)规定“三报一网”:《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为指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规定《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为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2004]13号令)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应同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网站刊登招标公告。

  5.4资格预审文件(掌握)

  大纲要求:

  掌握起草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熟悉《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应用。

  5.4.1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熟悉)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告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并对投标申请人的经营资格、履约能力进行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的依据。根据《标准文件》,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基本内容和格式如下。

  (1)资格预审公告

  (2)申请人须知

  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总则。

  3)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澄清及修改。

  (3)资格审查办法。

  1)选择资格审查办法。两种办法:

  ①合格制:

  定义: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取得相应投标资格。

  优缺点:

  ◎优点:投标竞争性强,有利于获得更多、更好的投标人和投标方案;对满足资格条件的所有投标申请人公平、公正。

  ◎缺点:投标人可能较多,从而加大投标和评标工作量,浪费社会资源。

  ②有限数量制:

  定义: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既要规定投标资格条件、标准和评审方法,又应明确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数量。

  优缺点:

  ◎优点:有利于降低招标投标活动的社会综合成本。

  ◎缺点: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限制了潜在投标人的范围。

  2)审查标准,包括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标准,采用有限数量制时的评分标准。

  3)审查程序,初步审查、详细审查、澄清以及采用有限数量制时的评分。

  4)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4)资格预审申请(书)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以下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总是有吗?)

  4)申请人基本情况。

  5)近年财务状况。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7)拟投入技术和管理人员状况。

  8)未完成和新承接项目情况。(考察剩余能力)   

      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0)其他材料。

  (5)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作用:工程建设项目概况是为了便于申请人了解项目情况;

  其内容:

  ◎项目说明;

  ◎建设条件;

  ◎建设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4.2货物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掌握)

  货物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可以参照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合货物采购招标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注意两点:

  (1)资格条件标准。应根据相关规定明确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交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大型复杂货物招标如允许申请人采用联合体和分包形式,则应分别对联合体各方或专业分包商的资格、一般和专门的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要求以及分工提出具体要求;

  (2)贸易公司代理经销货物的代理文件。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出具:

  货物制造资格声明;

  货物代理资格声明;

  货物制造商授权函。

  5.4.3服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掌握)

  服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可以参照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合各类服务采购招标的特点和需求编制。

  (本节内容了解即可)

  5.5资格审查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掌握)

  大纲要求:

  掌握组织资格预审,选择合格投标人。

  5.5.1资格预审的评审程序(掌握)

  【补充说明】以下程序需要注意:一是区别于资格预审活动的程序;二是一个综合适用程序,要区别工程、货物、服务进行解读,建议给考生讲解时注意,防止生搬硬套。

  (1)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参照招标投标法第37条。即参照评标委员会组建办法。

  (2)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的因素主要有:投标资格申请人名称、申请函签字盖章、申请文件格式、联合体申请人等内容。

  (3)详细审查: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和(或)生产许可(货物)。

  3)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并不是强制性的)。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6)财务状况。

  7)类似项目业绩。

  8)信誉。

  9)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施工)。

  10)联合体申请人。

  11)其他。

  (4)澄清(注意事项)

  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

  以书面形式;

  范围: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为组成部分)

  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根据《标准文件》,要求澄清可以是多个轮次;(可以多次澄清)

  哪些方面可以澄清?

  (5)评审

  1)合格制。

  2)有限数量制。

  (6)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7)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确定

  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称,一般由招标人根据审查报告和资格评审文件规定确定。

  5.5.2资格后审程序(掌握)

  资格后审的内容、方法和标准与预审基本相同(合格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一般在评标过程中的初步评审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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