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土地估价师考试考点总结:行政诉讼的范围
更新时间:2014-02-26 20:59:10
来源:|0
浏览
收藏
摘要 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工作将在2014年9月13、14两日进行,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了一系列复习资料和模拟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请大家密切关注!
行政诉讼的范围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决定》规定: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和终局裁定行为为不可诉讼行为。
编辑推荐: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VIP套餐?xml:namespace>
最新资讯
- 一线城市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三四线去库存难2014-11-28
- 国土部草拟不动产查询细则2014-08-27
- 不动产登记三大悬疑问题待解2014-08-27
- "限贷"酝酿松动 改善型需求或先受益2014-08-27
- 北京土地市场低价成交传递继续降温信号2014-07-29
- 土地增值红利终结囤地模式成明日黄花2014-07-29
- 波澜不惊土地市场下半场开启2014-07-29
- 摆脱土地财政依赖症 不"吃亏"2014-07-28
- 关于征地分期补偿的调查与思考2014-07-28
- 多省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部分省市将提早完成2014-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