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土地估价师考试考点总结: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更新时间:2014-02-26 2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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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工作将在2014年9月13、14两日进行,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了一系列复习资料和模拟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请大家密切关注!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采取被告负举证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依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主要有: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在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在一并提起赔偿诉讼中,证明造成损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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