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以下是介绍企业所得税的内容,希望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备考的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提示】(1)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3)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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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
A.银行罚息
B.增值税
C.非公益性捐赠
D.企业所得税
【答案】BCD
【解析】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按经济合同支付的违约金、银行罚息和诉讼费允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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