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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积极做好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

更新时间:2018-01-12 13:23:3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78收藏23
摘要   【摘要】会计证考试取消,环球网校小编根据重庆会计之家发布重庆市渝中区积极做好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再要求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

  【摘要】会计证考试取消,环球网校小编根据重庆会计之家发布“重庆市渝中区积极做好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再要求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更多资讯敬请关注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网校会及时更新考试资讯

  渝中区财政局积极做好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

  2017年11月5日,新《会计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后正式施行。日前,渝中区财政局积极做好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会计法》的重要意义及基本精神,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引导各单位择优聘用具备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引导会计人员依法从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持续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二是认真进行梳理工作。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新<会计法>有关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梳理查找渝中区制定的与新《会计法》不一致的制度规定,并及时做好修改完善。

  三是妥善做好后续衔接工作。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渝中区财政局迅速做出反应,一方面终止会计从业资格的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另一方面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密切关注社会反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编辑推荐:

重庆市贯彻新《会计法》有关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会计法》发布(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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