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关系协调师 > 劳动关系协调师 模拟试题 > 2019下半年劳动关系协调师案例: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19下半年劳动关系协调师案例: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更新时间:2019-11-12 16:46:0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5收藏13

劳动关系协调师 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劳动关系协调师频道提供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新资讯,2019年11月16-17日各省将开考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为了大家更好复习,小编整理2019下半年劳动关系协调师案例: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供劳动关系协调师考生参考。

相关推荐:2019下半年劳动关系协调师案例题汇总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李某入职某保安公司从事保安班长工作。同年5月,李某在工作中,不慎被铁架倒下砸伤腿部,后被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伤情恢复后,被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某保安公司为李某缴纳了工伤保险,李某的部分工伤待遇已由工伤基金进行了赔付。2017年11月,李某因个人原因离职,在与公司协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产生矛盾,遂向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保安公司按照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1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庭审中,某保安公司辩称李某年龄已超55周岁,应按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90%进行支付。经仲裁委核实,李某出生日期为1962年10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5年,故支持了某保安公司的答辩意见。

【案件解析】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者就业能力损失的一种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30%支付;(二)不足两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三)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额的70%支付;(四)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五)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额的9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将不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以上是环球网校编辑整理的2019下半年劳动关系协调师案例: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您不想错过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成绩查询等信息,环球网校推出“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使用该服务后,时间公布后可以及时收到短信通知。更多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精华资料,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

分享到: 编辑:维妮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劳动关系协调师 资格查询

劳动关系协调师 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劳动关系协调师 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劳动关系协调师 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