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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训: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核定电子专票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更新时间:2020-12-30 15:09:3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4收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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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环球青藤旗下品牌)小编分享了“会计实训: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核定电子专票时有什么具体要求?”以下介绍了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核定电子专票政策及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

问: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核定电子专票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9号)规定,税务机关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同属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同时适用于纳税人所领用的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两者保持一致。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内,根据自身需要分别确定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领用数量。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领用数量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增版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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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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